愛的文化/石 隱

  • 2007-09-19
 文化的最高境界,就是在追求快樂的生命。生命沒有快樂,或快樂的境界很低,那是一個低級的生命;這個生命所彰顯的,也一定是低級的文化。
 快樂的經驗,人皆有之:儒家講「悅樂」、道家講「逍遙」、佛家講「歡喜」、耶教講「喜樂」。這些都是很高的快樂境界。人類的文化活動,理想上都是在朝這些境界努力。
 然而,快樂的經驗,有時是會騙人的。亦即,我們自以為的快樂,有時是「假快樂」,只有「真愛」才能得到真快樂。因為愛是生命的本質。愛一發動,就造生了眾生。這個愛,西方人也稱做「上帝」;我們東方人則稱做「天」或「天公」,因此說「上天有好生之德」,這個「好」就是「愛」。同理,人的生命在父母的愛中誕生,也在父母的愛中成長,長成有愛、能愛的生命。
 生命來自愛,而人生也就是一場無止境的「戀愛」———愛天、愛人、愛萬物。的確,如果我們能夠以充滿愛情的眼光來看待人生,那麼這個人生,一定是快樂的人生,由此而產生的文化,也一定是快樂的文化。每個早晨,我們以充滿愛的心靈來迎接朝陽、晨霧、小河大地、花草鳥魚以及在生活中因緣和合的近人,那時我們的心中自然會湧現起無限的欣喜,得到高度的快樂。
 那麼,什麼是愛呢?
 人類的愛情,可以分三個層次來說:第一就是情愛,柏拉圖稱做EROS,也就是色慾或色情。所謂色慾,就是人對天下萬有各種色相(包括人類的肉體)的佔有慾。它是佔有性的,得不到時會很苦惱,得到時才會快樂。只是這種愛得到後很容易變得不滿足。因此,情愛式的色慾驅使我們不斷奮鬥、不斷爭取、不斷滿足,也不斷不滿足。因此,自然無法朝超越的方向自我生長。
 人類愛情的第二層次則是友愛,亞里斯多德稱做PHILIA。那是一種社會性的同胞愛。友愛也是分享性的(SHARING),條件性的。也就是說,我愛別人時也希望能得到別人的愛,大家互相施惠、互相幫助,共謀個人和團體的福利。因此,亞里斯多德說,友愛是人類經營社會生活的原動力。但是因為友愛不僅是佔有式的「接受」,它也是條件式的「給予」,因而它的層次就比情愛高,也因為「給予」是自主的行為,無賴第二者的配合,友愛所能得到的快樂也比情愛容易,其快樂度也比較高,比較持久。
 人類愛情的最高層次就是慈悲,希臘人稱做AGAPE,後來被耶教拿來稱上帝對人類「純粹給予」的愛情。原來AGAPE的意思是「將自己放在別人的地位上」,也就是一種「為別人設想」或「同情心」的意思。比方說看到有人冷得發抖,就能設想自己是那個人的話會怎麼樣?於是就脫下自己的外衣披在那人身上,這就是AGAPE。此處以慈悲解釋,是取自佛家語。因為人要先生悲憫之心,自然生出慈善的行為來。這即是愛心和善行的結合。
 慈悲是愛情的最高境界,是純粹的給予,是一種全然自我犧牲的愛情,不求回報,也無需回報,給了之後也不會減損,反而是「既已與人己愈有,既已為人己愈多。」因為愛是正面性的、建設性的、繁殖性的———愈愛愈多。而這個生產性的愛的本質,就是「純粹的給予」或「全犧牲」,也就是愛的本質。
 從父母的角度來看,在給予的愛中生出子女之後,也繼續犧牲的本性,終生操勞,以餵哺子女。父母看到孩子張開口,吃下一口口的食物,心中即自然感到快樂,每個父母都有這種經驗,這些都是明確的證據,證明「給予」或「犧牲」是人類愛情的本質?歷代聖哲看出了這個真理,所垂絕的教言也都是大同小異的。孟子論四端,說「側隱之心,人皆有之」並要人「推恩」,就是將本身固有的「給予的愛」,順其本性,推施給他人。佛家講「菩提悲心」,也是一種全犧牲的菩薩心腸;耶教講「神愛」,上帝為了愛世人,特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降生成人,受苦受難,為世人贖罪,最後犧牲自己的生命,死在十字架上,這是上帝「全犧牲」的大愛。
 我們時代的一個主要偏見,就是相信了弗洛依德的理論,以為情愛EROS是人類愛情的本質和原動力。這是膚淺的看法,因為它不深入,沒能究其根本。弗氏的心理學似是而非,最多只是對了三分之一,因此是不對的,因為事實不是如此。佔有式的情愛很重要,很強烈,也很「人」性,應該得到尊重,任何文化不尊重人類固有的色慾,那個文化不會是健康的。然而,我們不要忘記了愛情的本質是給予的,並不是因為我們認為真愛「應該」給予,而是因為事實如此。人日常生活中隨處可經驗得到的。因為真愛是給予的,因此當我們為了愛而慷慨給予、犧牲的時候,我們得到的快樂也是無與倫比的。順著本性發動的事,一定比較容易,所得到的快樂也一定更大、更持久。
 然而慈悲心的存在事實還有賴人主動去意識到它,然後這個慈悲事實,才能變成一個習慣,在生活中處處引發出來,擴充出來,形成美德。慈悲心不像盲目發生的情愛那樣,有時需要人去壓制它;慈悲心發生時需要人運用精神力量去提昇它,擴張愛的層面和深度,日日加深愛德,創造人生更多的快樂。
 中國人說到愛,就說「痛愛」,或「疼愛」。的確,「如果我們真正地愛,我們一定會受苦」,受到一些形痛神苦。道理很明顯!
 我有一個姊姊為了她那個正值青春反抗期的寶貝兒子傷透了心,電話訴苦時甚至會痛哭流涕,她是為了愛而受苦;我聽了之後也很難過,但總不至於隨著痛哭,為什麼?因為我愛她的兒子不如她愛得深,故受的苦也比較少,這是很正常的。
 我們日常生活中時時有為愛而受苦的經驗:
 學生為了愛父母或自愛,晚上多熬點夜用功讀書,這是為愛而受苦;情人為了愛,寒夜不辭外出打長途電話,不惜傷風感冒,這也是為愛而受苦;父母為了愛子女,不惜加班挑重擔,甚至犧牲生命,這也是因愛受苦。
 一個人如果說他在愛而沒吃到苦,那我們可以懷疑他是不是真的在愛。
 但是,「為了愛而受苦,受苦本身就變成快樂」。
 於是,我反問姊姊:現在姊雖然痛哭流涕,但老實告訴我,姊心裡是不是覺得很充實?姊姊於是乎破涕為笑了。同理,為了愛子女而吃苦的父母,他們在吃苦時固然是苦,但也實實在在是很快樂的,因為他們在愛。
 痛苦是人生的一個奧祕,深奧難測。就是說人對該件事知道一點,卻不能知道它的全部道理,這就是奧祕。沒有人能夠提出滿意的答案來完全解答痛苦的原因和受苦的全部意義。但是,經驗告訴我們,人生的苦難至少有兩種原因:一是「因愛受苦」,一是「因恨受苦」。因愛受苦已如前述,因恨受苦也是生活中的常識,如嫉妒、貪慾、疑忌、忿怒等。
 除了因恨受苦外,苦難只要不是自己去找來的,而是人生過程中自然發生的,那麼苦難就有它正面的價值。因為如果我們能夠以「愛」的眼睛來看待苦難,那麼苦難至少提供了我們一個愛的機會。有一個朋友的父親突然得到肝癌,全家頓時陷入愁雲慘霧之中,朋友也心痛得不得了。我告訴他說:「既然父親已得到絕症,就利用生前多給他一些愛吧!把二十年的愛壓縮到半年去愛他吧!」朋友在父親過世後告訴我說:「父親臨終前很安詳,很滿足,他說:『這半年內我得到的愛比一生中所得到的更多;肉體雖痛,心靈很快樂。』」
 是的,受苦並不重要,愛才重要。
 更有甚者,為了愛,許多人心甘情願地吃很大的苦,受很大的折磨。為愛受苦不是自找苦吃,因為我們要的是愛,不是苦,超脫苦難本身就是一件很大的快樂,這種「為愛受苦」乃直逼愛的最高境界———全犧牲。
 人的天性趨樂避苦,這是人之常情。有的哲學只看到苦樂的相對性質,認為苦樂相因,遂主張斷慾望以減苦樂。如果人的慾望真的全部斷減,那麼人也就不能愛了。這時即使理論上苦樂不生,但是一個不能愛的生命也就無法享受因愛受苦時所得到的快樂。
 世間有些苦是「純粹苦」,也就是說這種苦只會帶來苦,那麼這種苦也就是惡的,我們當然應該避開它,如「因恨受苦」;但是,世間也有一些苦是「不純粹苦」,如因愛受苦,那麼這種苦就值得人去「甘之如飴」,而由此苦所產生的樂才是真快樂。
 文化的最高境界就是求快樂,只有真正的愛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中國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目前最需要的就是愛的文化,真愛的文化。在這個文化中,並不盲目排除痛苦的價值。在當今物質掛帥論的享樂主義風氣中,如果青年朋友能夠一齊來學習「因愛受苦」,並勇敢、慷慨地「為愛受苦」,那麼新生的青年文化才有可能是一個真正快樂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