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石隱

  • 2008-09-09
 一般認為,吵架總起於衝突;但衝突常可以化解,其所以不得化解而終於演成吵架,實在是由於當事人心裡有氣。那麼吵架起於怒氣?怒氣其實可以抑制;菩薩固可低眉,金剛也可以止於怒目,心有怒氣,不發作總行吧?那麼吵架起於怒氣的發作?但怒氣的發作可以有許多不同的形式:可以給人臉色看,可以給人小鞋穿,可以目中無人,可以口蜜腹劍,殺傷力都很可觀。女士們更可以訴諸傳統的液態武器,威力尤其驚人。
 可見吵架不過是怒氣的諸多發作方式之一,其發生並非必然,當事人很有選擇的餘地。反過來說,某人既已選定吵架做為發洩的方式,那麼沒處發作可以找個出氣筒,沒氣可以找氣生,沒有衝突可以找麻煩。總之,想吵架,總不怕事情沒有著落。另一方面,吵架一如食色,是人類基本生理需求之一,賢愚不免。主觀上既有此需要,客觀上又易於實施,欲求天下不吵,真是妄想。此所以世界和平的象徵是一隻鴿子———人類本身是靠不住的。
 架之肇始,有如古典樂曲之序幕,隱約含蓄,如游絲,如濫觴;然後漸漸趨於清晰,節奏也逐步彰顯;然後有所指涉,有所鋪陳;終於急管繁弦,緊鑼密鼓,醞為萬弓俱張之勢,只待指揮魔杖一點,立時鐃鈸齊鳴,轟然進入高潮。生活化一點說,一夜沒得好睡,起床時情緒已經欠穩,刷牙時注意力自難集中,於是就戳破了牙床,損失了幾絲鮮血,心頭也燃起了幾顆火苗。可巧今早餐桌上的稀飯屬於面慈心熱的一路,入口就燙壞了舌頭。一時火冒三丈,欲向主婦提出嚴正交涉,偏偏她事忙無心戀棧,敷衍兩句之後掉頭就走,一支上了膛的槍竟找不到目標,注定了回頭要演成流彈四射之局。悻悻然出了家門,可巧又碰上空前大堵車,連車帶人都弄得鼻塞氣喘,等到得治事之所,早已無心辦事,只想把一天好歹混掉拉倒,偏有同事不識眉高眼低,進來催些不急之件。沒得說,只好迎頭一架,吵了過去。如果有人來勸,索性兩句話把他一起捲進去,圖個熱鬧。
 以上是屬於古典的,有章法,有脈絡,循序漸進,格局謹嚴。另有人走的是後現代的路子,各式樂器,參差並出,不必搭調,隨時都是高潮,隨時也都是噪音。實言之,不必失眠鬧情緒,不必戳牙床傷舌頭,也不必失意於私室,陷身於道中。買車票可以對著窗口吵,開車可以對著後視鏡吵,進公廁也可以對著牆壁瞄著鄰兵吵。反正本身就是座流動的火藥庫,隨時有爆炸的可能。有幸生於今世,又有幸居於現代化之最的大都會,成天聽的都是這類突發性的爆炸聲,抑制無由,只好改為欣賞。欣賞既久,居然成癮,聽完序曲還盼著主題。
 「勝利沒有代替品」,戰局既經展開,雙方各憑手段,極盡侮辱踐踏對方人格之能事。但同樣以克敵致果為唯一目標,由於各人天賦各殊,風格也迥異。最常見的是胡打蠻纏式。其人此時理智休假,風度告病,邏輯毀棄,胡話雷鳴;如(少數)悍婦之罵街,如(多數)政客之囈語,行於所不當行,不止於不可不止。這是風格之最下者,像是某些最前衛的藝術品,最能吸引人的注意,也最不經看,不值深論。其上則至於擇善固執一派,雖亦不長於析理論事,但也不屑於渾吵渾鬧,只是抓住一句自以為是的真理,死不鬆口。這一派有個三字真言:「我就是……」其效果頗似京戲裡的「我好比……」,反覆不休,考驗人的耐力和韌性。任憑對方如何說法演義,他只一句一句不停往下唱,就能把人扣得翻不了身,至於他究竟是個什麼,比做何來,根本無關緊要。這一派雖然還未入流,但如果對手不強,也許就能得逞。由此更上層樓,就成了慎思明辨的一格。有人真是有此修養,在頭昏腦熱的陣仗上,居然不失邏輯思考的能力,說話無理有條,但又不落於一般辯論的窠臼。因為辯論必須有力無氣,才能使真理逐步顯現;這一格的特色卻是有力有氣,進而因氣造勢,雖不免偏離真理,卻往往更接近勝利。中資以下,可以倚為利器。
 吵架至於慎思明辨一格,已經算是很得要領了,但畢竟還停留在技術和戰術的層次,必須在眼光和氣度上再下功夫,才能脫胎換骨,自我提升到藝術和戰略的高度,也才能圓融無礙,見大智慧。不聞善戰者不戰而屈人之兵乎?吵架亦然。有人吵架,只負責挑起戰火,只要對方拿起了武器,就退居二線,靜觀全局,任憑對方如何叫陣辱罵,一概不理,只在他露出破綻的時候,狠狠咬上一口,和血吞下。基本上這還是慎思明辨一格的延伸,可是去其形留其質,效果大不相同。
 另有人吵架,目的竟不在求勝,譬如下棋,並不在乎棋枰上的輸贏,而只求精神上的快意,你氣他不氣,把人整死算完。這一路的要訣全在一個「逗」字,借力使力,讓對手與他自己的靈魂盡情酣戰,殺得神形俱滅。曾見某人犯上,指手劃腳,嘵嘵不休,一臉肥肉顫動不已。但那位上司這天心情卻是出奇的好,光是一味的聽,一味的陪笑,只在他喘氣的時候勸一句:「承教至感。但務請注意血壓,以免發生意外。」意外雖然沒有發生,但胖兄的高血壓從此是好不了了。
 由此更進一步,竟連這「逗」字訣也捨了,就算修成了正果。此際已入於虛空之境,無我無他,既不以勝敗為意,也不再關心對手的健康———當場把他氣死了自己也未必能得實惠———乾脆不攻不守,精神早已置身局外,讓戰事自趨沉寂,等將來有了絕對有利的時機,最好是假他人之手,再捅他個透明窟窿。擊鼓罵曹的禰衡就是這麼死的。
 吵架不是什麼雅事,多談無聊,因此以上所言,不免夾有戲論。說正經的,在人際關係的處理上,吵架絕非上策。吵架有點像是一帖猛藥,能兔則免,但有時由於病情需要,不得不服,那就必須準備承受它嚴重的副作用。
 副作用之一是傷氣。吵架之傷和氣是不用說的,所謂「不打不相識」,打而後識,認識的往往是對方的陰暗面,從此心存芥蒂,一輩子翻不了案。吵架又是最傷元氣的事。一陣熱吵,血脈僨張,就像讓人餵了辣椒的蟋蟀,眼睛都燒成了烙鐵,至少三天不得好消化。有修為的人當場不吵,其實是把一塊烙鐵硬吞了下去,外面看不出溫度,心窩上可燙得茲茲響,不然怎麼三年之後還惦記著對人下狠手呢?
 副作用之二是損害形象。喜、怒、哀、樂四種表情,以怒容最為醜陋。兩人吵架,旁人看來無異惡鬼相鬥,面目之可憎,平日讀書再多也難補救。有人能忍,面不紅氣不喘,但轉為一臉陰沈,滿腹機關,風貌也不見佳。倪元鎮為張士信所辱,絕口不言。人家問他,他答:「一說便俗。」這俗,就形象而言,大概就是難看的意思。抽象地說,或許就是風度盡失的意思。要吵架而又不失風度很難,除非有過人的才情,吵得美、吵得聞者大悅,爭相傳誦。伯朗寧夫人逝世,有人居然叫好,實在刻薄已甚。但伯公獲悉此事時那人也已死去多年,欲吵無門。可是一代詩壇聖手既不就此罷休,也不落於俗套,卻把一腔怒氣化為詩情,口占數行,以為追輓:  
 致愛德華•費茲傑羅(註):
 昨天偶然看見一本新出的書;
 我將書本掀開,並將手指置諸散頁和疊頁之間,
 於是乎讀到———六字或者至多七字———從而知悉老費,
 你這內子從未耳聞目擊之輩,竟說:「某人之妻死得真好。」
 死者已矣!要是老兄活到如今,如何報答盛意可真讓我費神。
 踢你豈非讓你同狗一樣運氣———
 文明一點可又過份對你賞臉,吐你口水勢必光耀你的顏面———
 曾親伊人芳澤,這唇豈可啐你。
  
 倪公之不吵與伯公之吵都有風致,兩足傳世。
 註:即以英譯「魯拜集」而知名的Edward Fitzgerald(1809—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