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種對象調整 75歲以上長者15日起開打

  • 2021-06-10
 因應COVID-19疫情,調整COVID-19疫苗公費優先接種對象。(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因應COVID-19疫情,調整COVID-19疫苗公費優先接種對象。(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衛福部已調整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順序,將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及75歲以上長者,分別列於第五類及第六類對象,預定15日開施打;為避免人員移動,指揮中心提醒戶籍在馬但在台居住長者,可就近向有合約之醫療院所施打疫苗,不需專程返馬接種,敬請鄉親轉知。
 指揮中心指出,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召開專家會議,討論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順序。因應國內正處於COVID-19社區流行階段現況,為使醫療、防疫業務正常運作,確保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對象儘速獲得免疫保護力,同時確保社會及國家設施正常運作,降低疫情造成之衝擊,將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及75歲以上長者分別列於第五類及第六類對象,並將經各主管機關認定之關鍵設施工作人員、運輸及倉儲業者、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及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列入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對象。
 指揮中心說明,日本捐贈我方之124萬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完成檢驗封緘後,預計自12日起,分階段陸續配送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或指定醫療院所,並依ACIP專家決議之優先接種順序,於本批疫苗開始供應後,同時開放第一類至第三類尚未接種第一劑疫苗者、住宿式長照機構工作人員及住民、洗腎患者及75歲以上長者優先接種COVID-19疫苗。將視疫苗供應期程、數量、優先接種對象接種情形及國內外疫情現況,適時調整疫苗分配數量及開放接種對象。
 指揮中心提醒,為確保疫苗接種安全,建議先前曾經因接種疫苗或任何注射治療後發生急性過敏反應之民眾,接種後請於接種處或附近留觀至少30分鐘,一般民眾則建議至少留觀15分鐘,並自我密切觀察15分鐘,以利即時處置該類急性過敏反應。接種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後28天內,若出現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癲癇、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24小時以上、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下肢腫脹或疼痛、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任一症狀,應盡速就醫,並告知疫苗接種史,以利醫師及早釐清病因,並給予適當臨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