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輕快的歌/于 真

  • 2013-07-18
 我對母親的記憶力非常佩服,常常在她談及我和弟妹小時候一些有趣的事情時,大家總是當故事一樣來聽。屬於我的那一部份,連自己也忘了,但是心中又十分好奇,好像那是一張有問題而還沒有答案的習題,母親卻能把答案填上去。是不是一般人對於四、五歲以前的事情都有些模糊不清呢?
 直到我開始要讀小學時,父母把我送到外婆家,童年的記憶才開始慢慢鮮明起來,前一陣子有首歌很流行,曲名是:「外婆的澎湖灣」,每次聽它時,感覺很親切,因為我也有一位很慈祥的外婆,也是居住在外島,一個算起來不小的村莊裏。往往,有些從台灣初去的阿兵哥,好奇的問這個島為什麼要叫「金門」,是不是以前每棟房子的大門都是用金子做的?長大之後,我學會這樣答:「精神上,整個島門可以說是金的,這就是所謂的『固若金湯』呀!」不過這是題外話,我一向滿足於自己生長的地方,也很感激造物者的分配。
 我過的是「鄉村式的童年」,不是「都市公寓的童年」,因此,日子就顯得多釆多姿了。尤其外婆對我這個長外孫非常疼愛,幾乎是有求必應,加上村莊臨海,田園、池塘、山坡也都在周圍附近,以廟為校的課堂就在外婆家的隔壁。對了,就是因為有這點好處,雙親才把我送到外婆家念小學(我自己的家離學校遠),母親還常說,就從那個時候起,本來稱為乖巧的我,脾氣慢慢被寵壞了。
 鄉村的小孩,大概對疾病的抵抗力較強,從小我就很少傷風感冒的。只有在三歲時,頭上長了一顆很大的膿瘡,母親把我背上山給軍醫看,醫生把它割開了,擠出膿,又敷藥包紮,說我不僅沒喊痛,還「面不改色」向醫生甜甜的道謝,這是我自己現在也沒想到的勇敢。另外有一次倒是差點沒被搯死,那是五歲時,有一天,鄰居有一個人喝醉了酒,跑到我家來,隨手檢起一條擺在客廳的包巾,往我頭上一矇,就搯我的脖子,好在父親及時發現,從那個醉鬼手中搶救了我的生命,但自此以後,只要看到那個人來,我是躲得如見猛獸的。其他如偶爾發燒什麼的,通常是買一瓶汽水或水梨、鳳梨等罐頭吃吃就好了,說起來也真是簡單。
 我從小就很喜歡吃海蚵,外婆的鄰人幾乎每一家都擁有自己的蚵田。她們每次從海裏挑好幾擔的蚵仔回來,有時剝好之後會端一大碗給我,有時候叫我自己去剝,要多少剝多少,我不停的換著各種花樣吃,一點都不會膩。星期假日,外婆和阿姨也會帶我去海邊,我們去挖蛤蜊、檢螺仔、抓螃蟹,那是一種體型不大的「青蟳」,都躲在石頭下的洞裏,手一伸進去,不小心總會被咬得皮破血流,但牠的滋味實在太鮮美了,尤其煮成鹹稀飯更香。
 我很喜歡去海邊,它蘊藏著一些稀奇古怪的寶貝,每次總有出乎意料的收穫。我們不僅在海裏抓魚,每逢池塘裏的水快乾時,外婆、兩個阿姨、鄰居的女孩和我,帶著臉盆、竹簍子,浩浩蕩蕩的往目的地出發。我們赤著腳,把褲管捲得高高的,然後開始挖土,在池塘中間築成一道小堤岸,再把其中一邊的水潑到另一邊(等抓完後,再潑另一邊的水),水越潑越少時,魚啦、草蝦啦,以及滑不溜丟的泥鰍,就開始跳跳蹦蹦從腳跟間穿來穿去,用手抓起一條魚的滋味,是我那個年齡最大的樂趣,雖然每次回家時,大家的臉上都是「土頭土臉」,抓回去的一大堆魚也都分給別人,但收穫的快樂,遠比享受來得多。
 不知從何時開始,從草地上牽那頭耕田的黃牛回家,變成我放學後的主要任務。每天一擱下書包,外婆就跟我講放牛的地點,我就興沖沖的跑出去,那是一頭很溫馴的牛,有時候懶得走,還可以騎在牛背上。在我牽牠回家的途中,也就是一天太陽威力最弱的時候,金黃色的陽光輕輕的遍洒下來,照在人和牛的身上,好像蒙上了一層聖潔的光輝,而當太陽整個從山巔沉落時,整個天空好像在辦喜事似的,彩雲五顏六色,絢爛繽紛,瞬息千變萬化。每次我都把它們的形狀幻化成人、或樹、或動物……我最喜歡看晚霞,每當那個時候,我的心靈便純淨安寧的飛昇到人生的另一境界,然後我許下一個願望:「但願每天美好如今日。」
 在小學時,女同學之間,很喜歡結拜成乾姐妹,和我感情最好的同學有一位姓蔡、一位姓張,我們甚至到廟裏去起誓,三個人以我的年齡最小,所以退居么妹。我們真的是一起玩、一起讀書、一起遊戲,一塊餅干或一顆糖都要分成三份,只要誰家裏煮了些好吃的食物,一定叫另外兩個人去分享,的確是情若姐妹。寒假時,我們窩在其中一家的屋子裏玩布娃娃,辦家家酒,輪流講故事;暑假時,滿山遍野到處亂跑,在中午最熱的時分,吃過午飯,每個人拿一張草蓆,到村莊前池塘邊的木麻黃下睡覺,要不就唱唱歌、聊聊天,也扮扮武俠片裏的俠女,用樹枝對打一番,那真是無憂無慮、天真無邪的歲月啊!
 每年的六、七、八月,夜晚還是十分悶熱,我和兩位阿姨,常用木梯爬到屋頂上去乘涼,隔壁嬸婆家的蕃石榴樹也伸展到屋頂來,我一面摘蕃石榴來吃,一面也聽阿姨講故事,要不然就是對那滿天亮晶晶的星斗,要她們告訴我牛郎織女星的位置,姜太公釣魚的方向……。我常常感覺奇怪,天空中為什麼有那麼多數也數不完的星星,上面到底有沒有人住?整個宇宙到底又大到什麼樣的境界?在糊思亂想之中,也就昏昏沈沈的睡著了。
 八、九歲時,兩個阿姨都已二十出頭了,也都有男士追求她們,每次只要有人約其中之一出去,我都要跟,她們是氣在心裏口難開,外婆又做我的後盾,規定她們如不讓我跟,就不准出去。那時我也不曉得自己是最不受歡迎的電燈泡,只想到有零食可以吃、電影可以看,其他的就不管了,惹得那些追求者也很頭痛。我嘛!也要不停的預防他們偷偷溜走,現在想來,也覺得自己的行徑很是可笑。
 小學四年級時,養成一個每晚睡覺前看書的習慣,什麼「小學生」、「土耳其童話」、「蘇格蘭童話」,那幾年還沒有電燈,只有蠟燭比較方便,一面看書一面吃零食,實在是人生一大享受。每每外婆一覺醒來,要我快點睡,我都推說準備功課要考試,但它的確沒有影響到我的成績,小學是班上第一名畢業的,這每晚看書的習慣,一直持續到高中畢業才慢慢改掉,頭幾年都是「蠟燭書」,還算幸運的是眼睛竟然沒有被弄成近視。照說那麼看書,在知識的領域上,應該充實不少才對,但由於一方面不會挑書看,一方面自己粗心大意,枉看了好幾年的書,卻沒有得到人家書本上的精髓,想來真是非常可惜。
 啊!如果時光能重新倒轉再來一次,我願意還是童年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