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話語音調的研究(三) 文:陳儀宇

  • 2013-12-01
 (續前)二、兩漢的注音符號
 1、譬況法:以某字音為主,再加上發音的說明,所成的音作為那個字的注音。例如呂氏春秋慎行篇:「崔抒之子,相與私(門卷)(ㄏㄨㄥˊ)。」高誘注:「(門卷)(ㄏㄨㄥˊ):鬥也,讀近鴻,緩氣言之。」
 2、讀若法:用一個讀音相彷彿的字,說明某字的讀音。如說文解字:ㄟ 讀若移。
 3、直音法:用一個字來說明另一個字的讀音。但是有一個限制,兩個字讀音必須完全相同。現行的字典除用注音符號或反切注音外,仍兼用此法,例如:刑(形)(ㄒㄧㄥˊ) ,括號內的形就是說明「刑」的讀音。
 4、反切:用兩個字來注一個字的音。上字取其聲符,下字取其韻符和調 。例如:「相」西央切。聲「租」尊烏切。 反切之法自東漢創制以來,作者間各自不相為謀,用字繁多龐雜,未能劃一。明清以來,學者鑒於反切所存在的缺陷,倡議 改良的頗不乏人。如清李光地與王蘭生於康熙時著《音韻闡微》,繼起尚有張祥晉作《七音譜》,劉熙載作《四音定切》等,他 們於書中提出反切改良方案,也克服反切的某些缺點,使切字音比較便於直接拼讀,或多或少達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大都僅能局部地解決一些問題,卻無法從根本上澈底消除反切弊病。但是用反切注音,已有1000餘年的歷史,舊時韻書所作反切 ,可供人們分析研究漢語語音演變的過程和實況。固而在今日,仍有必要了解反切的原理及其應用。這大概也是現代的一些韻書,依然標有中古切語的原因。
 三、唐代的注音符號
 唐憲宗的時候,在中國留學的日本留學生,讀漢文書,其音難於記憶。於是擬定一種符號來注漢字的讀音。其中的空海和尚,把這種符號定為四十七個「假名」,用做純粹的標音符號,除注漢字的讀音外,還注他們的語言。於是日本國就把漢字和這種假名注音符號參著用,作為他們的文字。
 假名注音符號的缺點是聲符、韻符沒有分別,所以用它注任何國家的文字,總是注不準確的。
 四、明末的注音符號
 明末西洋傳教士來華,利用羅馬字母拼注華音習讀漢字為譯音符號之緣起。明神宗時,西洋傳教士利瑪竇(Natteo Ricci)他編了一套羅馬字母的注音符號,注在漢字的旁邊。跟著又有一個金尼閣(Nicolas Trigault)編了一部羅馬字母的注音大字彙,叫做西儒耳目資。
 第四節 清末民初漢語拼音創制注音符號
 滿清末葉,自鴉片戰爭對外屢屢失敗,喪權辱國,一般愛國志士,認為我國積弱主要的原因,是教育不普及,教育不普及的癥結,是漢字結構複雜難寫、難認、缺乏科學的標音符號。語言與文字脫節。看到西洋拼音文字簡便易學,言文一致;並且西洋傳教士在福建一帶利用羅馬字母拼注方言傳習聖經,已有很好的成績。及至甲午中日之戰,訂立馬關條約。國人認為日本驟然暴興,實由於「五十音圖」的文字簡便,故能開通民智,普及教育。於是紛紛創造拼音字母。其中最重要的有下列數人:
 1、清光緒十八年,福建盧戇章創製「切音新字」,在閩南廈門一帶推行他的「切音新字」,初就閩南西洋傳教士拼印聖經的方音羅馬字而增改的。後來又改用漢字點畫,拼切國音。他用「兩字合即成音」的方法,仿拉丁字母方法,仿拉丁字母筆形制定字母55個,於1892年出版《一目了然初階》,次年出版《新字初階》(兩書都是中國切音新字廈門腔),在廈門 一帶推行10多年。1906年後,字母改用漢字簡單筆畫,韻母居中粗寫,聲母按四聲細寫在韻母的4角,增訂為官話,福州,泉州,廈門,廣東六種。至1915年又有修訂,新字方案凡3變。
 2、清光緒二十一年,吳敬恆創製「豆芽字母」-吳氏字稚暉,江蘇無錫人。生於清同治四年,歿於民國42年。他在甲午戰爭之後,用簡單篆文;偶亦自創符號。拼切方音,因其符號像豆芽字母,書未刊行,僅僅是他家庭彼此通信用。
 3、清光緒二十六年,王照的創製「官話合聲字母」,行於華北、東北及南京-王氏字小航,河北寧河人,生於清咸豐九年,歿於民國22年。官話字母係摹仿日本假名,採取漢字某一部份而成。專拼北平語言,藉資統一。經嚴修、吳汝綸、袁世凱等提倡,推行及十四省之廣。
 4、清光緒三十三年,勞乃宣 編行「簡字全譜」-勞氏字玉初,浙江桐鄉人;生於清道光二十三年,歿於民國10年。不過,簡字全譜,分為京音,寧音 (即南京音)、閩廣音等四譜;京音譜全依王照的官話合聲字母,其他各譜又照京音譜增製字母,就成簡字全譜了。
 一、《簡字全譜》拼注各地方言音之用
 1、平常說某一方言,本是同一族的語言,在地理上的漸漸出來的分支;比方從前羅馬帝國用的拉丁語,到後來漸漸變有許多分支,一方面是政府的分歧,一方面是文字上的分歧,甚至發現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國 等,有不同的語言。為依語言內部的比較來看,有些地方也類似中國的主要方言,有如北平話跟上海話、廣東話、福建話的差別。
 但是,我們是向來用一樣的文字寫這些語言,似乎比拉丁語系的語言差異要好一點。尤其當使用文言文的時候,因為文言文多趨向古時的語言,到底是福建人寫的或是北方人寫的,是不容易看出來的。
 猶如多少年前,歐洲人學術文章都用拉丁文來寫,也看不出哪國人寫的文章。但從他們口裡念出來,才能聽出如是法國人念拉丁文的音,就彷彿同是「子曰:學而時習之」,才知道是福建人念的,或是北方人念的。
 2、語言中最容易發生變化的就是語音,我國南北幅員廣大,歷史文化悠久,其語音一直存在著嚴重的差異。但是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中原地區就已經成為我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因此那時就已初步形成了一種以中原洛陽一帶的方言為基礎的共同語雛形,也就是所謂的「雅言(夏言)」。
 《論語》就有記載:「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論語集解》引鄭玄注:讀先王典法,必正其音然後義餘,固不可有違。在我國漫長的歷史發展中,雖有過南北分裂的時期,但絕大多數時間內,政治文化中心仍在北方。隋代、唐代的首都在洛陽、長安(西安),宋代的首都在開封,使得社會文化因素,進一步促進了北方方言的發展。鞏固了北方方言作為民族共同語基礎方言的地位。
 3、王照的字母,雖名「官話合聲字母」,其實是完全以北京的方言為主,勞乃宣加以修正,照他的著作《等韻一得》中所訂音類的次序,又添了一些字母,以備拼注各地方言音之用,並改名為「簡字全譜」。勞氏的《簡字 》,分為四譜,為拼全國中四種方言語音之用:
 ㄅ、京音譜,五十聲,十二韻(這就是王氏的《官話字母》)。
 ㄆ、寧音譜,五十六聲,十五韻。
 ㄇ、吳音譜,六十三聲,十八韻。
 ㄈ、閩廣音譜,八十三聲,二十韻。(可拼注福州方言)。
 在注音字母為制定前,勞氏的《簡字》,實在可以算作一種較為適用的音標。當1908至1911(戊申至辛亥)這四年中,推行簡字以謀普及教育的運動,日盛一日,幾乎有通行的希望。
 二、注音符號的制定和公布
 民國成立後,教育部繼續清末的簡字運動,設讀音統一會,打算先定國音,次制字母。以字母既可注於漢字之旁,作統一國音的工具,又可獨立施用,以推動普及教育的利器。目標既定,即正式步上了制定注音符號之路,如火如荼的終於展開了一頁劃時代統一國音的運動。
1、民國元年7月10日,教育部在北平召集「臨時教育會議」,通過「採用注音字母」案,從盧戇章創製「切音新字」起,國語運動的聲勢就日漸蓬勃,雖然滿清政府一再延宕推託,可是國語運動並未因此消極停頓;反積極熱烈的進行。到了宣統三年六月中央教育會議,把統一國語辦法案議決。
 這個辦法還沒有開始擬定,辛亥革命就成功了。及至民國教育部臨時教育會議,議決採用注音字母。據此制定公布讀音統一會章程,亦確立國字注音的基本方針。
2、民國2年教育部召開讀音統一會會議,議定注音字母。讀音統一會;正議長是吳敬恆,副議長是王照,代理議長是王璞。參加會議的會員,由教育部聘請的各地推薦代表一共是80人,他們都是精於音韻學、文 字學等當時各地的學者。他們的成績是:
 ㄅ、定「普通官音」為法定國音。
 ㄆ、制成了三十九個注音字母。
 (1) 將所有的國音均分析為至單純的音素;核定所有音素的總數。
 (2) 採定字母,每一音素均以一字母表之。
 ㄇ、取清李光地的《音韻闡微》中六千餘字,另收白話常用字及新造字六百餘字,規定標準讀音,注以注音字母。
 ㄈ、會後再請吳敬恆依規定讀音之字,照《康熙字典》的部首排列;又因 《音韻闡微》中未被選中之字,頗多日用而不可闕者,依已定音之字之聲韻,亦注以注音字母。合計兩種約有一萬五千字左右。
 當三十九個注音字母制成的時候,正是袁世凱虐殺國民黨人,蓄謀破壞共和時刻。自此以後,解散國會,修改約法,摧殘新機,厲行復古等戲碼正忙於上演,無法兼顧於此。因此,注音字母也就被塵封於教育部檔案櫥櫃中。
 自從民國5年(1916年)袁氏病斃以後,政治和教育的新機又漸漸萌芽了。於是東山高臥的注音字母,遂於民國7年11月23日,教育部正式公布注音字母,部令第七五號:「查統一國語問題,前清學部中央會議業經議決。
 民國以來,本部鑒於統一國語必先從統一讀音入手,爰於元年特開讀音統一會討論此事。經該會會員議定注音字母三十有九,以代反切之用;並由會員多數決定常用諸字之讀音,呈請本部設法推行在案」。
3、全國各地的方言都是同源的語言分支,雖然有時候分歧很厲害,但我們認為實際就是一種語言下的不同方言。自從1153年金朝遷都北京以來的八百年間,即元、明、清各個朝代,北京一直是我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這樣北京話的地位和影響就日益重要起來。元代人周德清編寫的《中原音韻》,明太祖時期命人編寫的《洪武正韻》,清雍正皇帝下令在廣東、福建等地建立「正音書院」,都堅持以北京音為標準語音。因此早在14世紀,以北京音為標準音的漢民族共同語就已經開始形成,因為「五方之人皆能通解」,也得到了社會的普遍承認。正是在這些社會文化因素的強大作用下,才最終形成了今天以北京音為標準音的漢民族共同語「國語」,拼注國語的注音符號,也簡稱為「國音」。
 三、制定注音符號的優點
 注音符號之初創,原稱「注音字母」,這是民國2年由「讀音統一會」 制定的。其所採用的字母形式,是依章炳麟擬訂的「取古文篆籀逕省之形」的原則,類似一個個簡筆的漢字。如ㄅ、ㄆ、ㄇ、ㄈ、万等。最初制定的字母為39個。
 這個方案於民國7年經教育部正式公布,其後又將ㄛ這個字母,分析為ㄛ、ㄜ兩母。字母之數增為40個,其中聲母24個,韻母16個。至民國19年,教育部則通令「注音字母」之名為「注音符號」。用「注音符號」為國字標音,於是以改過往陳舊、不便的漢語標音方式 。其實施時間從二十世紀初開始,一直到今二十一世紀初,已達100年之久,可謂我國歷久彌新的一種漢字標音系統,並使我國的漢語語音拼音方式,建立具有劃時代科學系統的創新與力行實踐,至今無論針對統一全國語音、普及全民識字、提高文化水準等,具有積極作用與無與倫比的貢獻, 則「注音符號」擔任拼切漢語語音與統一全國語音的任務,更將邁入另一個新世紀的時空中,而長長久久。(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