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幾年前,筆者曾寄封到馬來西亞沙巴給昔時同學的信件,卻被郵差先生「反」寄回來給我,成了一封「自己寄給自己」的信了。
二十幾年後,筆者的孩子前後有兩封也是以西式信封寄給同學的信件又「依舊」被郵差先生「反寄」到家裡來了。
某日正好又有信件送來,在家的我巧遇辛苦的綠衣郵務士時,很是不解的請教詢問於郵差先生,何以依應用文書中西式信封橫分二路(1、左上路分別寫具信人地址及姓氏;2、中路寫受信人地址及姓名)格式所寄出的信件總被「反寄」回來給寫信寄出的我們呢?
「啊!西式信封的格式改了啦。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要寫在左上邊,寄件人的姓名地址要寫在中間啦。」滿頭淋漓汗水的郵差先生笑朗的對我說明著。
「我跟我們老師說學校要考的應用文書信西式信封的格式,郵差先生說已經改了,所以我的兩封信因格式相反才被『反』寄回來…;可是,我們老師說考試的標準答案還是要照學校發的講義來作答。」
事隔一段時日後的某日,筆者就讀中學的孩子從學校回來後,很是狐疑又不解的告訴我他心中的「大哉問」?
「:::喔,左上路分別寫具信人地址及姓氏/中路寫受信人地址及姓名,這樣是正確的啦!是我們郵差自己弄混了才把你們的信件寄反了啦。::::」筆者打了電話到南區郵政總局郵務業務部門「求證」得此「正解」。
但,我心中真真納悶若此「寄反」了的信件該是不少吧?這,豈能再次出錯呢?
又,我們的教育也依然只為了「考試作答標準」而「教學」,卻無有「懷疑中/求證/查詢」的「積極行動」來教導學子們如何處理與正視每一個懷疑的問題,當下的因應與面對呀!
被寄反的信與教育觀/石鵬來義
- 201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