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石隱

  • 2017-03-02
 (續昨)奇的是不僅是人,動物也會路漫漫兮要回家。蜜蜂鴿子貓狗之屬,都懂得跋涉長途回窩,人類的回家行為,當然更是轟轟烈烈。中國的詩經裏,早已多的是征人要回家:擊鼓、陟岵、東山、何草不黃……希臘史詩裏的征人一樣要回家,優里西斯千辛萬苦打了十年仗,又千辛萬苦花十年功夫才回到家。唐詩的征人常常回不了家,偏偏閨中總有癡癡等著他們回家的婦人。阮籍日暮途窮大哭一場,終究多半還是掉頭回家吧!李斯在殺頭的前一刻,想到的是跟兒子回家打獵。陶淵明做官做得不高興便回家;張翰做官「吃」得不高興也要回家--只有家鄉有尊羹鱸魚膾。富貴衣錦固然要回家,混得馬馬虎虎也照樣可以告老回家--「少小離家老大回」的那位鄉音無改的老先生,不像是什麼得意人物。不敢回家的大概只有楚霸王,折盡了數十萬江東子弟,禍闖大了,無顏面對父老,才不回家,不但不回家還抹脖子,豈不是轟轟烈烈?
 所以回家的行為是很原始自然的,穴居時代的「家」就有遮蔽、篝火、貯糧和同居者;回家的本能是人對安全、溫暖、食物、同伴和屬於自我勢力範圍的熟悉環境的需求。人類進化到現在,回家的意義基本上還是這遠古的召喚。
 總說是離家久了會想家,我倒覺得初初離家時最想家。人是習慣的動物,除非是游牧民族式的流浪生活,否則到了下一處地方,定居了下來,久而久之便又成了個家,就不再會強烈地感到是離家了。這種心情的調整,賈島的「渡桑乾」說得最好:「客舍并州已十霜,歸心日夜憶咸陽;無端更渡桑乾水,卻望并州是故鄉。」所以「回家」的概念是可以有相對性的。更瀟灑的說法是:我最愛的人在哪裏,哪裏就是我的家。
 離家十幾年後,在一個深秋重回台北,心中也隱隱感覺轟轟烈烈。不免去尋訪自己曾住過的舊宅,卻聽說那幢房子已拆,我想去憑弔遺址也好。昔日靜悄悄只有住家的小巷,當然早已全掛滿了商店招牌、停滿了汽車。摸索到舊宅所在地,卻發現還未拆淨,只是將房子隔間全打掉,剩了個空殼子。我走進空殼子裏,地上全是碎石玻璃,在從前的房間之間,毫無阻隔地走來走去,穿牆人一般。試著喚回從前在每一個房間裏的感覺,卻總像是走在一個陌生的舞台佈景裏,徒然地試著哼出一首早已淡忘的曲調。
 聽說這裏拆淨之後也要蓋高級公寓,加入周遭林立的全市一流的公寓大樓、百貨公司、賓館、餐廳的鋼筋水泥大森林的行列。昔日陽光和月光下長長的小巷、巷口的菜販小攤,巷底的雜貨鋪、對面的空地和後面的水稻田……那一切可能都只是我少年時代的幻想吧?我站在這裏做什麼呢?這也算是回家?
 正當我轉身欲去,腳下踩到一張紙,抖開砂石拾起來看,竟是我中學時練毛筆字的習課,魏碑大楷,上面還有書畫老師的紅圈和批語。我拿著那張紙踏到屋外的蔓草和瓦礫中,秋雨淅淅瀝瀝落下來,老師十年前已作古,我則像已活過一世,魂兮歸來。
 後來終於又回到自己作為「一家之主」的家中。才覺得有一種旅行是體力與感情的大透支,簡直無法承受更多了,自己必得像冬眠動物一般,躲在洞穴裏一段時候,細細反芻承載回來的那些悲喜歷練,等到差不多反芻殆淨,啊,就又盤算起回家的路來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