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是妳自己要走的,她馬上就搬進來了,我總不能把她趕出去吧?妳先別亂罵,晚上七點到美心咖啡,我有事和妳談……」
「你算了,沒什麼好談,要離婚到律師那兒再談。」
「妳別逞能,我有心要補償妳,妳就好好聽我講,晚上七點,別遲到!」
他一下掛了電話,從以前就一直隨他擺弄,才會落到今天這種地步,就連他現在這麼一下命令,她還是乖乖的就去了。
原來,他的補償方法是在天母另外買一棟三百多萬的別墅,讓她們母子三個人住,她一聽,怒不可遏,馬上拒絕:「你什麼意思,本末倒置,你把我當成什麼東西了?」
「是妳自己要走的,她已經搬進來了,總不能又趕她出去,我只好再買一棟房子給你們住,一樣三天這邊,三天那邊,妳有什麼不滿意的?」
一聽那句刺耳的「三天這邊,三天那邊」,宋宜芳可是氣瘋了,站起來就說:「算了吧!七天都給她,我宋宜芳還不至於要揀人家剩下的!」
也不知那女人用的是什麼辦法,恨只恨自己當初愛面子不敢聲張,一心只盼他能回頭,誰知七年的時間,除了換來他一句:「我得對她負責」之外,連追究的權利都失去了。
她母親整日數落她的不是,宋宜芳只有搬到外面去住,她知道她母親愛面子,嫁出去的女兒回家住,客人來了也不好看,她自己那棟北投山上的別墅,原本是渡假用的,一個人住在山上,除了不便也有點怕怕,唯一的辦法就是去租一間市區內的小套房了,但是,有時發現鄰居是那種不正經的女人,她又不能忍受的搬走,所以,就流浪似的搬了好幾個地方。
看著一屋子零亂的東西,就心酸酸的,然而,卻總不想再買一間房子,因為到底她還抱著一個希望,希望鄭文智有清醒的一天,撫著那本精裝的「命書」,上面寫的四十二歲以後將會有轉機,一切都將雨過天青,還有三年的時間,她會忍耐下去的。
前幾天帶兩個兒子出來玩,家傑悄悄地告訴她:「阿姨前幾天走了,爸爸一個人好可憐。」
家豪也搶著說:「她是要爸爸跟她結婚,爸爸不肯她就跑回去了,不過,又回來了,真討厭!」
宋宜芳常常在想,如果能夠重新來過,她一定不會像以前那麼傻,只是,鄭文智的心裡不知是否也和她一樣,還是餘燼未熄?或許,只有時間能證明一切吧!
目前的問題還是得解決,隔壁那一對又打得乒乓作響,又哭又叫的,宋宜芳是怕了那聲音,加緊動作的收拾著,明天晚上,說什麼她也不再住這兒了。(完)
餘燼/孟欣
- 2019-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