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等相關修正案(兩岸天地

  • 2002-03-28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完成經發會兩岸組「立即可 行」共識的修法,包括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未經核准赴 大陸投資廠商補登記、大陸投資盈餘匯回重複課稅問題 等一併獲得解決。  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初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九 條條文修正案」,通過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土地及不動產 、解決大陸投資盈餘匯回重複課稅問題、准連lash;未經核准 赴大陸投資廠商補辦報備登記三項經發會共識。  內政委員會同時作成附加決議,要求陸委會於立法院 下會期開議前,將全盤調整的行政院版「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修正草案」送審。  為落實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兩岸組共同意見,加速 推動兩岸經貿開展,內政委員會審議通過上屆立委未能 及時完成立法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二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案」,有 關開放大陸出版品來台的修正草案則予保留。  「台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 正案明定,台灣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由在第 三地區投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