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出通知,對大陸公民出境旅遊
購買外匯政策進行調整,自七月一日起以往實施的出境
旅遊個人零用費由旅行社統一購買措施,修改為由旅遊
者個人自行購買。
新華社報導,中共旅遊局批准辦理大陸公民出境旅
遊業務的旅行社,不再統一代旅遊者購買個人零用費,
旅遊者應在出境前持有關證件,到開辦居民個人因私售
匯業務的銀行辦理個人零用費的購匯手續,銀行對有關
證明文件進行真實性審核後予以售匯。
報導說,外管局發言人表示,這次調整政策的目的
,是為了規範出境旅遊市場外匯行為,保障旅遊者的合
法權益。本次調整僅涉及出境旅遊個人零用費購匯主體
和手續的調整,出境旅遊供匯的基本政策和原則都保持
不變。(中央社)
大陸調整出境旅遊購匯政策(大陸視窗)
- 20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