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施政報告 報告人縣長楊綏生

  • 2010-05-30
 (續昨)(三)綜核名實、維護員工權益
 辦理本縣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九十八年年終考核工作;另辦理本府技工、工友、約聘雇及臨時人員,勞健保及勞退業務。
 (四)活化空間利用,提升服務品質
 整修本府地下一樓材料實驗室,作為就業服務台辦公室及會客室使用,便利鄉親就業洽詢服務。
 十六、主計業務
  (一)辦理98年度縣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綜計表
 本縣98年度總決算係依決算法及「各縣〈市〉政府編製98年度總決算應行注意事項」等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審編,並於99年4月30日期限前,編製成「98年度連江縣總決算」,以及依據所屬13個基金附屬單位決算審核彙編成「98年度連江縣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函送審計機關及行政院主計處審核。
 (二)辦理本縣家庭收支調查工作,作為政府施政參考
 1、為明瞭地區各階層家庭之收支狀況,作為政府施政參考及各界研究家庭所得、消費及儲蓄之分配,依統計法第3條之規定,辦理本縣家庭收支調查。
 2、98年本縣調查採分區比例隨機抽樣方法,抽出200戶為樣本戶,由本府遴選之調查人員進行實地訪問填表,並如期完成,送行政院主計處審核。
 十七、政風業務
 (一)配合員工在職訓練,假本府公教員工訓練中心專題講授法務部頒「國家廉政建設願景」,宣導縣屬機關員工共創廉能政風。
 (二)召開本府廉政會報、政風督導小組第2次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暨各委員共同研討政風議案,決議事項函請各單位落實執行。
 (三)配合連江地檢署98年三合一選舉反賄選歌唱比賽會場,擴大反貪、反賄選宣導活動。
 (四)委請地區第4台祥通有線電視公司,以跑馬燈方式,加強宣傳反賄選政策,端正選風。
 (五)結合馬祖調查站,透過連江縣後備服務中心假介壽堂辦理99年績優後備軍人晉陞表揚大會活動,實施擴大反貪倡廉宣導活動1案。
 (六)辦理98年度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實質審查抽籤,進行審查;並委請馬祖日報宣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作業規定。
 (七)加強辦理廉政倫理規範宣導,落實拒受餽贈事件登錄作業2件。
 (八)蒐集政風案例資料編製政風簡訊、海報共6篇,落實政風法令宣導,鼓勵民眾檢舉貪瀆不法情事。
 (九)參與實地監辦本府所屬各單位採購案件21案。
 (十)參照監察院函示,加強轉知新任鄉鎮市長就職後應注意遵守有關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及案例宣導資料。
 (十一)賡續於本府網站連結法務部「全民反貪資訊網」,便利民眾瀏覽本府網站進行點閱,以達反貪倡廉宣導效果。
 (十二)會同自來水廠,會勘民眾反映山隴地區消防專管承商施作不良,督促檢討改善1案。
 (十三)蒐集機密維護相關法令、洩密案例及實務作法,編製公務機密維護簡訊、海報計10篇次,提醒員工注意保守業務秘密。
 (十四)蒐集安全維護規定及案例資料,編製安全維護宣導海報共8篇,提高員工危機意識,確保公務設施安全。
 (十五)辦理99年春安工作專案維護計畫及交通部毛部長來馬視察專案維護計畫2件。
 (十六)函發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反詐騙資料2件。
 (十七)辦理監察院交查民眾陳情案件2案。
 (十八)辦理法務部交查不法案件2案。
 (十九)處理民眾陳情檢舉事項7件。
 貳、近期重點工作
 一、賡續督促南竿鄉公所辦理南竿火化場暨周邊環境美化工程發包事宜及津沙村簡易老人活動場所興建工程之推展。
 二、辦理第9屆鄉民代表、村長選舉相關事宜。
 三、賡續辦理土地總登記及界址糾紛調處、無主土地測量及登記事宜,並積極爭取修訂離島建設條例,制定法源依據,還地於民。
 四、賡續充實各鄉老人活動中心,各村簡易場所設備,辦理老人送餐服務,推動獨居老人緊急救援工作。
 五、賡續辦理中低收入戶,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外籍配偶訪視建檔工作,以落實完善照顧弱勢生活。
 六、辦理教育發展基金,成立附屬單位預算納入集中支付政策。
 七、修正縣庫自治條例及修正縣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
 八、賡續辦理加強各單位經管之公用土地、房屋績效清查及彙整並建檔事宜。
 九、賡續辦理本府各局室經管之財產加強查察及勾稽帳物,透過電腦檔籍正確建立,使帳物相符。
 十、配合國產局辦理地方政府已闢建公共設施之國有非公用土地會同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事宜。
 十一、賡續辦理各單位經管之縣有土地,依本府縣有不動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按99年度重新規定地價,辦理土地增(減)值事宜。
 十二、彙整各單位經管國有公用財產檢核表及「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效益方案」,辦理自評及書面複評,函報財政部
 十三、賡續辦理免稅商店開業前動線管控協調工作。
 十四、賡續執行私劣菸酒抽檢作業及市面低價米酒查緝,以確保消費者及合法廠商之權益。
 十五、督導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提升服務品質,以期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並為縮小本縣與台灣本島瓦斯價格之價差,積極辦理研析陸上運輸之必要額外成本,尋求經濟部能源局適度之補助。
 十六、辦理本縣非公用公有土地對現住戶釋出之行政程序及可行性。
 十七、賡續督導馬酒公司提升營運績效、增加歲收盈餘,以減輕財政負擔。
 十八、督導馬酒公司,嚴加控管酒品品質,以維護品牌形象,避免打擊消費者與通路業者對產品信心。
 十九、賡續督導馬酒公司,積極著手評估規劃東引分廠擴廠計畫事宜。
 廿、開徵99年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事宜。
 廿一、建制推動網路申報事宜。
 廿二、持續執行98及99年度教育部補助國教計畫、教育優先區計畫及整建老舊教室計畫,全面提升教育環境與品質。
 廿三、持續辦理(教育部核定補助本縣99年度第1階段公立國中小22間校舍「詳細評估」、「補強設計(不含監造)」及其審查費經費總計737萬3,484元,於99年3月3日完成經費請撥,刻正辦理上網公告招標事宜,預計於99年底前)完成全縣22間校舍詳細評估,其中需補強之校舍立即辦理補強設計規劃,全面改善本縣老舊危險教室,建構師生安全學習環境。
 廿四、辦理資訊教師及校長資訊教育推動工作研討會。
 二五、辦理9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
 二六、辦理本縣99年各級學校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及資深優良教師遴選審查事宜。
 二七、辦理本縣幼托整合第7次籌備小組會議。
 二八、執行離島建設基金辦理國民中小學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學習領域專長增能班。
 二九、陳報99學年度提升國民小學教師之健康教育教學專業能力計畫。
 卅、賡續辦理文化中心整建計畫後續工程之推動,並落實管考,提升工程品質。
 卅一、積極辦理馬祖傳統建築補助計畫案後續督促及管考工作事宜。
 卅二、提案爭取「文化資產區域型地區計畫」,建構區域性文化資產保存機制,落實有形文化及無形文化整合保存模式,嘗試結合地方特質及在地組織能量,進行可持續性發展之規劃與運作。
 卅三、辦理「年度連江縣世界文化遺產推動計畫第2年計畫」,俾使社會大眾與馬祖居民認識世界文化遺產的內涵,達到馬祖以戰地文化景觀申請登錄世界文化遺產活動的宣傳效果。研擬「連江縣文資專責機構」提案申請,爭取人力以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各項業務之推展。
 卅四、賡續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馬祖研究創作紮根」及「伴手禮設計比賽」等事宜。
 卅五、賡續辦理「馬祖節慶文化行銷」事宜,構思馬祖四大節慶方案。即將辦理「林錦鴻老師油畫個展」、「吳金城老師美術個展」、福州書法家「陳奮武老師書法個展」。
 卅六、積極追蹤購建新臺馬輪修正計畫中央審核進度。
 卅七、積極追蹤「購建新島際交通船」補助經費審核進度。
 卅八、積極督辦福澳港區浮動碼頭工程案。
 卅九、賡續辦理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本縣海運交通基本航次補貼計畫。
 四十、積極賡續推動南竿機場功能改善計畫核定實施。
 四一、加強離島直升機配合疏運交通。
 四二、賡續推動99年介壽地下停車場經營管理事宜。
 四三、賡續推動郵政大樓興建工程。
 四四、賡續推動行動電話基地台共構工程並解決大陸蓋台問題。
 四五、交通標誌線更新及維護計畫。
 四六、辦理路權觀念等交安宣導活動。
 四七、運用地區大眾傳播媒體,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計畫。
 四八、辦理南竿鄉自行車道整體路網建置工程。
 四九、開闢黃岐港為馬祖地區小三通航線港埠。
 五十、辦理99年度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
 五一、賡續加強推動馬祖國內福澳商港工程,祈能早日完成船席停泊與客貨運量,增進本縣觀光、工商業發展及全縣人民之財富。
 五二、賡續推動「馬祖港埠各碼頭及改善計畫」核定後執行。
 五三、持續爭取生活圈道路計畫工作,祈能提高全縣道路品質。
 五四、賡續辦理99至103年道路規劃案,積極爭取中央補助。
 五五、推動整建99年度道路建設工作,改善部分道路品質。
 五六、賡續辦理北竿塘后道向中央爭取補助,讓塘后沙灘恢復舊貌。
 五七、辦理縣市政府老舊及受損橋樑整建計畫(第2期)-東引介石橋整建工程。
 五八、賡續推動寬頻管道建置計畫,祈使本縣四鄉五島網際網路品質,達到質優有效率(智慧型居住空間)先進化都市之目標。
 五九、辦理連江縣公共設施管線位置調查(監驗)暨系統建置第2期計畫。
 六十、委請各鄉代辦各項公共設施相關工程工作。
 六一、委請各鄉公所代辦路燈巡視檢修維護事宜,以維護各鄉路燈工程。
 六二、委請各鄉公所代辦道路養護工作,以維用路品質。
 六三、賡續辦理新十大建設-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
 六四、辦理馬祖地區公共給水改善計畫。
 六五、辦理北竿鄉后澳海堤災損復建工程。
 六六、辦理南竿鄉海堤災損復建工程(福澳至清水村、復興村及珠螺村)。
 六七、賡續辦理馬祖地區污水下水道工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