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馮滬祥、謝啟大說,「曾文惠女士攜帶鉅款在
三一八大選後偷偷離台赴美」,前總統夫人自以為名譽
受損,所以遞狀控告,一審法院做了雙方皆無罪的「判
決」,承審法官還做了獨到的見解,例如「為了族群和
諧,避免造成輿論動盪」,結果當事人覺得「委屈」,
沒有討回公道,所以繼續上訴,而馮、謝沒有因此而放
棄相對告訴,其結果仍有後續可期。國內著名新新聞周
刊以大幅報導呂副總統涉嫌散播總統緋聞,經呂女士提
起「誹謗罪」控訴,並要求回復名譽的民事「賠償」,
結果法官判了總編輯楊照敗訴、被付出將近兩億以上的
花費,判決出來後,楊君自然不服,又是免不了堅持上
訴到底,好戲在後頭的結果,大家又可拭目以待了。
這兩樁公眾人物與立委、政治人物與媒體間的糾紛。
坦白說這是典型政治問題,偏偏自認為受害的大人物都
希望透過司法來恢復名譽,我們不禁要問司法真的能還
原真相嗎?當雙方都提不出有力證據時,黃程暉的「別
樹一幟」宣判也特別具意義了,「曾文惠女士」希望藉
此還其公道,對於法官自有困難之處,所以本次從一審
到未來二審都有其存在的「盲點」,而無法達到心中的
願望。至於
公眾人物、輿論與司法介入/林泉利 台北新店
- 200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