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藥」人命/又語(意見橋)

  • 2003-01-04
  藥,用對了可以救人活命;用錯了卻會成為殺人毒
物。前不久接連發生的北城婦幼醫院打錯針事件以及崇
愛診所給錯藥案,在在證明了用藥「差之毫釐,失之千

里」的嚴重後果。

 不論是護士打錯針還是醫事人員給錯藥,背後都可能
是一連串的疏失與管理不當,這些烏龍事件不發生則矣
,一旦問題浮上檯面,無異是加重了病患的心理負擔,

原本就已經有夠多的問題要操煩了,諸如病因、病情、
醫生的醫術、治療的時程及可能伴隨的不舒服、不方便
甚至是治癒率及後遺症等一連串的不確定因素,如今
更得擔心即便前述的問題都能獲得較肯定的答案了,卻
不能保證會被打錯針、給錯藥甚至開錯刀,這種隨時可
能成為醫療錯誤受害者的陰影,怎不令人提心吊膽?

 生病離不開吃藥,而因應不同病症所研發生產的藥品
何止千百種,就算在形狀或顏色上力求不同也很難做到
讓每一種藥品都能在外觀上被輕易地區分;再者,藥名

雷同者亦不勝枚舉。試想,這麼多種類的藥品,外觀互
有相似,名稱也可能搞混,再加上每家大型醫院每日平
均要處理數千筆藥單,其中牽涉的是動輒上萬次的配藥

動作,而從事這項重要工作的人只要一個漫不經心或因
身體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