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雲高18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20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4 日 農曆正月十七 星期五

馬上處理

檢舉併排停車

請問若要檢舉併排停車可以透過什麼的管道舉發,需要提供什麼資料,謝謝
  • 警察局 發表於 2025-01-24 17:31

    有關反映「請問若要檢舉併排停車可以透過什麼的管道舉發,需要提供什麼資料,謝謝」,兹回復如下:
    一、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有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第1項各款之行為,自行為終了日起未逾七日者,民眾得敘明下列事項,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二、若民眾要檢舉併排停車可以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提出,本局受理檢舉管道如下:
    (一)親自至各警察(派出)所檢具違規證據及檢舉人資料
    1.南竿警察所 0836-22471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60號
    2.北竿警察所 0836-55234 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號
    3.東引警察所 0836-77204 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1之1號
    4.莒光警察所 0836-88153 連江縣莒光鄉田沃村66之4號
    5.東莒派出所 0836-89046 連江縣莒光鄉大坪村81之1號
    (二)透過電子郵件檢具違規證據及檢舉人資料至局長信箱(lj1401@ems.matsu.gov.tw)。

    三、公路主管機關檢舉管道請洽連江監理站0836-22694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

    感謝您對警政事務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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